钢琴旋律的定义





  什么是旋律?这是个十分复杂而且不容易回答的问题。大家都知道,尽管我们有和声学,对位法、曲式学、配器法等多种多样的理论著作,但直到现在我们也没有一个关于旋律学的教科书。历代理论学家为旋律写下了不少光辉名片,但用几句话为旋律下个定义却很少见。

  体现音乐的主要思想或者全部思想,用调式关系和节奏节拍关系组织起来,具有独立的许多音的横向单声部进行,叫做:“旋律”。

  旋律是音乐的灵魂和基础,在音乐表现中具有特殊的重要的意义。

  旋律在民族音乐中,首先表现的是由历史形成的民族特征和音乐的民族性。我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,有着悠久的文化历史,在全国各地的民族民间音乐中,有着极其丰富的,多彩的,各种各样的优美动听的旋律,这是让人引以为豪的,是我们应该深入研究和学习的。

   旋律可分为声乐旋律和器乐旋律两种。

  声乐旋律是为人生演唱的,因而与人声、语言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。其特点是:音域比较狭窄、节奏比较简单,富于歌唱性和抒情性。

   器乐旋律是为乐器演奏用的。它与乐器的构造有着直接的关系。一般来讲,器乐旋律音域宽广,节奏、速度、力度变化较大,富于技巧性。但歌唱性对器乐的表现来说,也同样具有重要的意义。